为维护残疾消费者安全保障权益,推动和改善我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今年7-11月,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与山东建筑大学无障碍研究中心在全省联合开展了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体验调查活动。调查主要针对商业场所、餐饮住宿、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旅游景区、邮政电信营业厅、水电气暖、电商自提网点以及医疗卫生单位等公共服务场所和消费场所中的无障碍设施,包括无障碍出入口、无障碍扶手、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卫生间、盲道等。
自2012年我国颁布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来,我省的无障碍建设快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对特殊群体的出行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无障碍设施建设细节化程度不够
无障碍坡道。普遍存在坡度过大、护栏不达标的问题,可以满足一般正常人在拖拽重物时的要求,但无法给予残疾人等足够的便利。
无障碍卫生间。其设计很多时候不能符合规范要求,部分公厕无障碍卫生间入口前的未在坡道末端设置平台,不便于轮椅开门。有部分公共场所无障碍卫生间被挪作它用。
无障碍电梯。大部分场所的无障碍电梯标有明确位置,但电梯只是厢式电梯,未做无障碍设计。这种做法达不到真正为所需人群服务的目的,给其使用者造成了一定的困惑。
盲道。存在交接不当(市政原因)、宽度不合理、盲道让井盖、消防栓等问题。盲道经常遇到被停车占用、居民占用等打断的情况,这也是此次调查突出的问题。同时存在路口处盲道尽头经常出现减速带,部分隔离桩距离太窄过不了轮椅等问题。部分盲道的铺设也不够规范,条状提示砖与点状提示砖的铺设混乱,给使用者造成一定困扰,这些对盲人、坐轮椅者造成了危险、不便,甚至存在安全隐患。
(二)无障碍设计有的不够规范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部分室内场所的无障碍设施缺乏指示标识,有些无障碍设施存在但是却远离主要流线,导致无障碍环境需求者经常找不到所需设施。室内无障碍设施一般以点存在,未能构成线,与室外的市政建设也没有很好的衔接在一起。
室内无障碍设计应该从流线、设施等多方面进行无障碍设计,将卫生间、电梯等设置在便于到达的明显位置,否则容易造成有却找不到的问题;也应避免地面存在部分抬升对流线的阻断。同时室内缺少盲道或相应无障碍提示,如盲文导引牌、语音提示牌等。
坡道方面,无障碍设计规范规定,在台阶过多时(5-6阶以上),需满足1/12的坡度比,但是这样的要求却使坡道长度难以控制。在处理这种情况时,国外主要通过无障碍升降梯进行解决。
(三)部分旅游景点无障碍设计和建设不够完善
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景点没有配备低位服务台、无障碍停车位、轮椅等设施,部分设施建设不规范,如无障碍卫生间空间不足,轮椅进出困难,坡道坡度过大需要工作人员推动。而建设较早的旅游景点与新建景点相比差距较大,使无障碍环境需求人群对有些景点望而却步。老旧景点的无障碍设施改造依然不够完善。
(四)无障碍设施发展不完善
我省城市无障碍公交车不少,但由于站台设施不配套、司机没有经过无障碍专业服务训练,其使用率极低,投入正常使用的车辆数极少,站牌处缺少来车相应的电子语音提示,车上有时缺少电子字屏和语音报站,乘轮椅的肢体残疾人、听力残疾人、视力残疾人出行依然有较大的不便。导盲犬上公交、坐出租、进宾馆在一些地方还有一定的阻力,有些公共场所盲人音响提示装置缺乏,盲人无法安全便捷地过街、过路口、上电梯等,盲人出行依然有一定困难。无障碍设施老化、覆盖面不全、功能不完善,已建成设施配套性、系统性不够,管理维护不到位等问题。
(五)残疾群体维权意识薄弱
残疾人群体因身体的残疾、活动的不便,容易受到歧视和不公待遇,在维护自己权益方面处于劣势。部分残疾人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导致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薄弱。
(六)社会仍未给予足够的重视
广大群众对无障碍理念缺乏正确的理解,对无障碍设施的认知度低,缺乏维护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的意识,使用中无障碍设施损毁、挤占、挪作它用等情况也不同程度存在,导致占用、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时有发生。调查人员就发现,有的盲道被临时停放车辆、非机动车停放占压,影响了无障碍设施通行,无障碍厕所被当作杂物间等等。即使建设了设施,也极少有人使用,没有人使用就使维护人员对所建设施产生一定忽视,没有维护得当就更无法正常使用。无障碍设施不仅仅是给残障人士使用的,社会中每个成员都有使用的权利,从而每个人都应有意识维护现有设施。
(七)全社会无障碍环境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无障碍设施使用和管理存在着不规范的问题,无障碍设施的发展不平衡,缺乏无障碍意识培养及社会环境营造,缺少依法建设和管理社会通用设施的工作理念,无障碍设施重建轻管,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满足不了相关人群的更高需求。